哈尔滨拼团购房212群(128)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69人申请入群

哈城8.4万户公有房产将免费办理,符合条件公有房产可转为私产

发布时间: 2018-08-03 11:09:38

来源: 哈尔滨日报

分类: 本地楼市


日前,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运营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公有房产运营管理中心从即日起,对全市原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所辖的8.4万户公有住所进行普查,并对原有“公有房产租赁证”进行换发。

公产住所,也称公有住所、国有住所,主要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出资兴修、销售的住所,在住所未出售之前,住所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承租人在承租公有住所前与房管单位签定公有住所租赁合同,在承租期间依据房子用处依照租金规范向房管单位交纳房租。

依据市政府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2018年5月,哈尔滨出资集团将原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公有房产事务进行重新整合,成立公有房产运营管理中心,实施专业运营,规范化管理。现在,该公有房产运营管理中心接手管理原哈物业供热集团8.4万户公有房产。

公有房产运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该中心在对原公房进行普查的一起,还将为承租人免费换发新承租证,公产房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租赁证、换证申请书到全市4个区域受理中心处理换证手续。

该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公有住所可通过公房出售流程转成私产,但也有部分不能出售的公有住所,包含非住所公有住所、已公布拆迁公告住所、地处临街并宜改造为经营用房的住所、由水箱房改造的顶层住所、有待落实政策及其他一些特定状况的公有住所。

责任编辑: jinjing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