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于4月1日执行了新的落户政策,从6个方面放宽了落户条件,简化了审批程序,取消了一些繁琐的证明材料。
在哈市缴纳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签订合法租赁协议并缴纳房屋租赁税款,可为承租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办理落户。
记者昨日获悉,哈市已开始受理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的租房落户申请。因有租住半年以上的时间限制和租赁税款等条件要求,目前尚无已落户哈市的租房人。
今年1月份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总体方案,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